廣東惠州一家工廠下班排隊打卡時,工廠保安員武某打了女工蔡某一個耳光,后蔡某的男友盧某乙糾集人前往工廠,該保安最終被刺死。廣東高院近期終審了該案,盧某乙終審被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無期徒刑,剝奪政治權(quán)利終身。
蔡某與武某均是惠州市仲愷高新區(qū)(原惠陽市)某電子廠員工,武某是該廠的保安員。
法院查明,2000年8月8日12時許,蔡某下班排隊打卡時與武某發(fā)生爭吵,被武某打了一記耳光,蔡某逐和盧某甲一起到其男友盧某乙(盧某甲的弟弟、重慶人、1978年生、初中文化程度)的住處,告知盧某乙其與武某爭吵被武某打一事,盧某乙遂叫上葉某和鄧某(均另作處理),與蔡某、盧某甲一同前往惠信電子廠。在廠門前經(jīng)蔡某指認(rèn)出武某,盧某乙、葉某、鄧某遂上前與武某爭吵并毆打武某,后與該廠保安員武某、裴某以及武某的朋友彭某、朱某等人發(fā)生打斗。在打斗過程中,盧某乙拔出一把水果刀捅刺了武某的胸部、腿部各一刀,后盧某乙、葉某、鄧某逃離現(xiàn)場。武某被送醫(yī)院搶救無效死亡。經(jīng)法醫(yī)鑒定,武某系被他人使用銳器刺戳右胸部致升主動脈破裂,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。2019年5月21日,盧某乙被抓獲歸案。
同案人蔡某供述說:“2000年8月8日中午約12時30分許,我下班去打卡排隊時,給同廠的羅某某擠了出來,廠里的保安就罵我,我就問他在罵誰,還問他是不是想打我,后來他就打了我一巴掌,我就哭起來。后來盧某乙的姐姐盧某甲就跑過來,問那保安為什么要打人,就吵起來,那保安對盧某甲說要用刀砍死盧某甲,然后我和盧某甲一起坐摩托車到宿舍找我男朋友盧某乙。盧某甲叫盧某乙請半天假和我們一起去工廠,當(dāng)時我在哭。盧某乙很氣憤,說去找一個人來,叫我、盧某甲、葉某在三廠門口等他,不久盧某乙就叫來一名男子(名叫鄧某)……”
惠州中院一審認(rèn)為,被告人盧某乙無視國法,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健康,致一人死亡,其行為已構(gòu)成故意傷害罪。公訴機關(guān)指控被告人盧某乙所犯罪名成立,予以支持。鑒于盧某乙受他人糾集作案,被害人一方對本案引發(fā)存在一定過錯,依法對其從輕處罰,判決被告人盧某乙犯故意傷害罪,判處無期徒刑,剝奪政治權(quán)利終身。
盧某乙上訴后,廣東高院二審認(rèn)為,原審判決認(rèn)定事實清楚,證據(jù)確實、充分,定罪準(zhǔn)確,量刑適當(dāng),審判程序合法,裁定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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